精鹰学院
FINE EAGLE ACADEMY

   

“精鹰学院”是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精鹰学院筹建和运营的板块。


精鹰学院成立于2021年6月,系经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批准设立的内部培训部门。精鹰学院将负责律所全体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在校实习生等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律师执业技能、法律法规学习、职业道德教育、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等。精鹰学院的成立,是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福航律所的律师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系统化的新阶段。


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具备鹰眼的敏锐,能够精准的发现案件症结,应该具备鹰翼的速度,高效提升办案效率,更应该具备鹰喙的锋利,在庭审和与对手交锋的过程中极致展现犀利的词锋。最后,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长年累月的诉讼,更应该有鹰爪的坚韧,始终执着的追求致胜的结果。


以上敏锐、速度、锋利、坚韧,这些“鹰”的特质,优秀律师应当具备的品质,更是青年律师要着力去培养的能力和气质。河北福航律师事务为不断提高律师的办案质量和业务能力,将每名福航律师都打造成“精鹰”式的律师,从而建立一支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特设立精鹰学院。


精鹰学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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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精鹰学院组织了实习生模拟面试考核,旨在让即将申请执业的实习律师捋清面试思路,最终顺利通过正式的面试,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福航律所主任钱勇、副主任王颖担任此次模拟面试考官,律所其他实习律师在旁观摩学习。在模拟考核环节中,两位考官仔细查阅实习案卷;严格按照正式面试的考核流程和评分标准,对每位实习生的表现进行了细致的评估;同时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了专...
2024-11-13
2024年10月30日,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勇带队,与精鹰学院副院长康明伟一道前往河北大学,就实习实践基地后续建设相关问题与河北大学法学院各位领导进行深入交流与讨论。
2024-11-01
10月25日,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实习生九大阶段培训——诉讼代理的规范性操作流程培训。主讲人福航律所李婧绾律师。诉讼代理的规范性操作流程培训,是福航律所精鹰学院团队根据多年实际工作经验总结的实习生特色培训课程。用标准化、流程化的形式,让每位在场的实习生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应知应学。通过培训,我们希望能够帮助实习生们了解律师工作的全貌、培养律师代理的核心技能,确保每一位律师都能以最高的专业标准...
2024-10-29
9月27日,福航律所2024年首批实习律师九大阶段培训第四阶段——数据检索及诉讼可视化操作课程圆满结束。本次培训由精鹰学院副院长苏晶晶律师主讲,福航律所全体实习律师参与本次课程。课程现场苏晶晶律师在课程中特别强调了数据检索在案件处理中的核心作用,以及如何通过诉讼可视化将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数据以直观的方式呈现给法官和客户。让实习律师们了解了数据检索的方法和重要性以及诉讼可视化的意义以及相关注意事...
2024-09-29
在法律职业的征途上,每一位实习律师都渴望获得宝贵的实务经验。福航律师事务所深知这一点,特别设计了实习律师九大阶段培训计划,旨在全面提升实习律师的专业技能。2024年8月2日福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的九大阶段培训迎来了本年度第三阶段培训——合同审查实务与技巧。由律所副主任王颖律师主讲,为实习律师们带来一场专业的知识盛宴。本次培训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出发,深入探讨合同的构成要素、审查流程以及关键审查...
2024-08-05
“实习生必学的九大阶段课程”不知不觉已走过了一年的光景,全系课程均已完成首秀!2024年6月14日,该系列课程开启了了2024年新的循环,《基础法律文书写作及订卷》培训作为新一轮的首节课程,再次与大家见面。担任本次培训的讲师依旧是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精鹰学院副院长孙沙沙律师。法律文书作为律师在从事业务活动中的重要工具,在律师进行法律服务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掌握法律文书的书写与制作,尤...
2024-06-17
2024年5月30日,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精鹰学院实习律师培训计划继续开展,本阶段培训主题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及利益冲突解析》,由福航律所纪律监察部副部长于化国律师担任主讲人。利益冲突规避一方面关系着每位律师的日常工作及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客户感受及律所发展。本次培训,所内全体实习律师悉数到场,同时许多成熟律师也重温了这一充满意义的课程。于律师作为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
2024-05-30
2024年3月21日,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精鹰学院迎来了春天里的第一讲。本次课程由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勇担任主讲,为年轻律师、实习生带来主题为业务开拓技巧及接案谈单技巧的实用课程。寻单、谈单、做单是每位律师执业过程中必然要面对业务过程。在金字塔状分布态中,做单可能是所有律师都不难做到也必须做到的金字塔根基,而在律师自我价值不断提升的需求下,逐步爬上金字塔顶端相信也是每位律师所期待的。通过对...
2024-03-22
来源: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作者:精鹰学院精鹰学院助力2023年实习律师培训计划顺利开展,11月9日,第五阶段课程培训如期进行。本阶段培训主题为《诉讼流程注意事项》,由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勇担任主讲人。诉讼是法律服务过程中极为重要、出现频率极高的,那么熟悉诉讼流程,了解过程中的种种细节,其重要性对每位律师,尤其是对实习律师而言都是不言而喻的。从收案前的接待服务到收案后至立案前的准备;从立案后...
2023-11-24
来源: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作者:精鹰学院经历了国庆长假,在大家的身心得到充分放松过后,通过学习为大脑充电正是每个人所急需的。于是,它来了。2023年10月12日,实习生必学的九大阶段之数据检索及诉讼可视化操作以线上课程的形式呈现到大家面前。202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印发《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了类案检索机制...
2023-10-17
NEW LAW PROMOTE
新法速递

2024

11-19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解释》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坚持实践需求、问题导向,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拒不执行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2024

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实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

2024

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

2024

09-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已于2023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9月25日法释〔2024〕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9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9月27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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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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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小A夫妇因邻里琐事与邻居发生争吵,因邻居是盲人,有导盲犬在场,争吵加剧后,导盲犬挣脱犬绳,将小A的老公咬伤。爱夫心切的小A见此情形,追打导盲犬,也被咬伤。本案庭审中,被告方一直主张导盲犬之所以咬人,是因为小A夫妇争吵的事儿不占理,这显然符合一般民众争论是非的逻辑,但不属于法律思维,不符合法治的逻辑。毕竟,“狗不懂人语”。导盲犬肯定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与主人发生争吵,但是当争吵加剧时,护主心...
2024-07-09
近年生活美容行业从业人数和消费规模持续增长,其中预付式消费模式由于有利于商家快速筹集发展资金而颇受青睐,但受服务内容的人身专属性、服务履行的协作性以及因人而异的服务效果影响,消费者一方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时双方围绕同履行情况、预付款项是否退还等产生争议因而成讼的情形在所多有,下文就两则服务合同纠纷处理中的司法观点和风险防范做简要分析以供参考。一、合同约定“因消费者自身原因不能按我方制定的方案...
2024-03-28
“苏三离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京剧《玉堂春》中许多唱段广为流传脍炙人口。该剧取材于明代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玉堂春落难逢夫》,清末民初京剧名家尚小云、徐碧云、荀慧生以降各家演绎精彩纷呈,剧作家陈墨香、王瑶卿、程玉菁等人的编本各有所长。今日台上常见之本主要情节是:玉堂春Susan识书生王金龙,誓偕白首。王金龙钱财散尽,被“冒延”姥姥家人力资源主管名唤“鸨儿”的驱出院外,落魄居于关...
2024-03-25
甲辰春节,随着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映,掀起了一股对正当防卫的讨论。无论从公民权力还是法律制度的角度来讲,正当防卫都是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人类社会由氏族、部落发展到现代国家,就是私权力让渡给公权力的过程。每个社会成员都拥有自由生活的权力,而在此过程中会形成对他人权力的干涉,从而影响他人的自由利益,这就出现了不同群体之间的争斗(战争),为了解决社会成员之间的争斗,公平的保障...
2024-03-05
来源: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作者:福航律所杜勇律师三、立法和法律法规的公布施行要树立“上位回归”思维,时刻树立法律位阶和新旧法谁优先适用的问题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不一致时,应优先适用效力位阶高、新近颁布施行的法律,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有的规定就是以“通知”、“参考意见”等形式公布实施的。所谓“通知”,是为了迎合一时的政治经济形态、解决特定时期的部分问题而发出的...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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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事人来说,能够取得胜诉判决只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开始,只有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内容有效执行才是当事人的最终目的。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有效执行、守护司法权威的有力武器。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指示财务人员将公司账户资金转移至多个私人账户,并故意停用公司常用的联系方式,使得...
执行法院拍卖股权时,拍卖公告明确写明竞买者应当在2024年5月18日16时(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20万元交付到指定账户,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5月18日甲汇款2笔,第一笔到账时间15点46分53秒,第二笔到账时间为16时13分1秒,交易所未办理报名手续。甲认为报名须知上没有明确全额缴纳保证金,交易所请示法院后办理了甲的竞买报名手续。后,甲竞买得股权,但是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拍卖价款。法院...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信已成为企业和个人不可或缺的沟通工具。然而,当涉及到微信号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时,企业和员工之间往往会遇到一系列法律上的挑战。近期,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判决书(2021)豫04民终3887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案情回顾本案中,白某某作为某公司的前员工,在职期间利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了工作微信账号,并通过该账号进行业务联系。离职后,公司...
答: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财产混同情形的证明责任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由股东承担举证责任,股东可以通过提交近几年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审计报告的方式加以证明。若是股东财产独立于公...
公司清算是指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公司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解散清算又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其中,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是在法院组织下,分别由破产管理人或指定清算组履行,合规性更强。而自行清算是由公司主动发起,自行控制。故在被执行人自行清算过程中违法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那么,在被执行人未实缴的法人股东自行发起清算程序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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